首页>队伍建设

“检察蓝”助力红色基因保护传承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4055

编者按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百年非凡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谱写了一曲曲气吞山河的英雄壮歌,也给我们留下了一大批宝贵的红色资源。这些红色资源植根于中华大地悠久厚重的文明沃土,见证着中国共产党艰辛而辉煌的奋斗历程,凝聚了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基因,成为激励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支撑,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鲜活素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运用,反复强调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检察机关在红色资源保护中,依法能动履职,以公益诉讼为剑,凝聚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为红色资源保护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辖区红色遗迹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

  蒋长顺 贺兴

  中共郧阳地下党支部旧址管理员康正保(右一)讲解革命故事。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贺兴)“朝阳寺地下党支部旧址已经从一个门可罗雀的偏僻山村小寺,变成了门庭若市的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近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前往该区朝阳寺小学(中共郧阳地下党支部旧址)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旧址管理员康正保说道。

  据党史记载,朝阳寺小学是郧阳区现存的唯一一个地下党支部旧址,该党支部旧址位于朝阳寺内,解放后此处扩建成为朝阳寺小学,支部旧址建筑格局保持原貌。1940年,张鸿盛受上级党组织指派以教书为掩护,在此建立地下党支部,担任支部书记,并开展革命活动。1949年春,在郧阳境内剿匪战斗中,张鸿盛深入匪巢,当年5月,张鸿盛被土匪杀害,英勇就义,时年36岁。

  2021年,郧阳区检察院在开展红色革命文物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旧址展厅内革命英雄事迹介绍以及相关资料已经因受潮变色发黄,展柜内陈列的文物资料霉变、污损,墙壁受潮剥落,屋顶破损漏雨,椽子、檩条腐蚀变形,急需修缮。旧址厢房副厅室内堆放了大量柴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室外院前空地上存在挖地种菜问题,弱化了红色教育基地的庄严氛围。

  了解到相关线索后,同年5月,该院召开红色资源保护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10余人参加。听证会上,经过集体讨论,该院依法向文化旅游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等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旧址保护,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增加消防设施,妥善保护珍贵历史资料,及时修缮破损房屋;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加强对旧址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在此期间,检察官多次开展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今年6月,当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再次来到这里时,看到了众多前来学习的群众。在管理员康正保的带领下,大家走进旧址,详细察看了张鸿盛等老一辈地下党员在解放战争年代的英雄事迹介绍及朝阳寺建设的相关资料,以及旧址室内和房前屋后保护情况。如今的中共郧阳地下党支部旧址已焕然一新,日常管护工作也非常到位。

  “郧阳区是革命老区,这些红色资源是郧阳人不可估量的精神财富,今天通过公益诉讼回头看,现场感受到朝阳寺地下党支部旧址修复、管护工作落实得很好,同时也要进一步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红色资源与党员干部党史党性教育有机结合,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受邀参加公益诉讼回头看的区人大代表赵琴说。

  据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王伶俐介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2022年末,郧阳区后山片区旅游公路也相继开通,比邻公路的朝阳寺地下党支部旧址成为邻近县市党支部党建活动必去的学习地。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辖区红色遗迹资源保护和利用状况显著改善。”王伶俐告诉记者,除地下党支部旧址外,在郧阳区城关镇、大柳乡、白浪镇、刘洞镇等乡镇还有烈士纪念设施6处,无名烈士墓3处,战场遗址2处,革命旧址1处。

  革命先辈事迹纳入法治教育课程

  丁艳红 黄禄杰

  郑代巩故居整改前(左)、整改后(右)对比图。

  本报讯(通讯员丁艳红 黄禄杰)“以前每逢刮风下雨,这里就是‘大雨大漏、小雨小漏’,不时还会有瓦片从房顶被吹落下来;修缮后,有很多学生来这里开展红色文化教育。”今年6月,汛期大雨将至,贵州省正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郑代巩故居等红色文化遗址,实地查看文物防雷、排水设施运行情况时,当地的老百姓这样说道。

  据了解,郑代巩出生于贵州省正安县,曾任全国学联主席、中共南方局青委委员,多次被捕入狱仍未动摇革命决心。郑代巩故居作为市级文物单位,也是开展红色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但由于郑代巩故居长期无人管理,在风吹雨打中变得残破不堪。

  2020年,正安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发现,包括郑代巩故居在内的三处红色文化遗址均不同程度存在年久失修、房屋破损、环境脏乱、无管理人员、无文物保护标志说明、建筑被改建等问题。

  为此,同年10月,正安县检察院依法对负有文物保护和管理职责的文化旅游局进行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文物监管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对三处遗址进行抢救修复,并设立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整改时限内,县文旅局既没有书面回复,也没有整改,三处革命遗址仍未被采取任何其他有效保护措施。”2021年5月,该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责令县文旅局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三处文物遗址进行修缮管理、维护原貌、环境整治、保护宣传、安全排查和文物巡查。

  此后,县文化旅游局投入170余万元专项资金对三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修缮管理,并聘请专人定期对三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安全排查,建立日常巡查等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单位监管职责,让受损害的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

  2022年5月,正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到郑代巩故居等三处红色文化遗址回访,并设置了检察保护示范点。与此同时,为了让红色文化资源“活”起来,该院以法治进校园为依托,将郑代巩事迹纳入法治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到郑代巩故居等红色文化遗址接受红色教育,切实让红色精神代代相传。

  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恢复往日风貌

  倪建军 杜伟伟

  陕西省志丹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探讨抗日红军大学旧址保护整改方案。

  “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监督,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工作中的新进步、新站位、新品牌。”近日,在陕西省志丹县检察院举办的督促保护抗日红军大学旧址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上,延安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致作出这样的评价。

  据了解,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前身为瑞金时期的中央红军政治学校,后扩编为中国工农红军大学。1936年6月1日,中共中央率领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在瓦窑堡又创建了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1936年7月,抗日红军大学随同党中央机关一起搬迁到志丹,占地面积3052.6平方米,是志丹县重要的红色文化资源。

  今年5月初,志丹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实地走访中发现,抗日红军大学旧址上方的通讯电缆存在线路老化、电缆铅护层被腐蚀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危及旧址安全。

  志丹县检察院经研究认为,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是国务院2006年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保安革命旧址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受到保护。为此,该院于5月28日决定公益诉讼立案。5月31日,该院邀请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部门召开督促保护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案件磋商座谈会,还特别邀请了通讯运营商、电力部门、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员一同参与此次磋商会。

  磋商座谈会上,检察官引导参会人员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出示调查证据材料并就旧址上方构筑物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了说明和论证。经过磋商,与会人员一致认同并支持检察机关有关保护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志丹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形成共识并签署协作意见,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网络运营商也当场作出承诺,并制定了施工方案。

  “志丹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的要求落到实处,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了检察力量。”延安市人大代表王娜说。

  截至目前,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门口电线杆、上方通讯电缆以及基站等设施已全部迁移完毕,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革命旧址又恢复了往日风貌。

  革命老区开启“党建+公益诉讼+英烈保护”模式

  张仁平 雷闽娟 林道雨

  修缮加固后的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

  福建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在党史上留下极为鲜明的印记。红色文化遗产更是党领导人民在伟大的革命斗争中留下的遗迹,是宝贵的精神财富。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红色资源的相关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系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毓秀楼、安业民烈士纪念碑、一号防炮洞等7个文物点及围头民兵哨所1处附属文物。其中,建造于1931年的毓秀楼为典型的中西合璧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是“八二三”金门炮战的重要历史见证。

  2020年5月,晋江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毓秀楼存在倒塌灭失的现实风险,遂决定立案并开展调查。同年6月,该院依法向市文化和旅游局、金井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及时保护受损文物。

  收到检察建议后,金井镇政府聘请专业施工团队进一步完善修缮方案,并追加预算资金。市文化和旅游局则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规范毓秀楼抢险加固工作。当年12月,毓秀楼抢险加固工程竣工并通过文物部门技术验收,安全隐患消除。如今,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不仅入选福建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还被纳入福建省党史学习教育参观学习点。

  宁化县是中央红军长征4个起点县之一,走进宁化县淮土镇凤山村,在这块被当地人称为“凤凰山”的土地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红色记忆。

  凤山村红军街上,门楼高高耸立,“红军万岁”4个苍劲的大字映入眼帘。几经修缮,如今,红军街历史风貌修复一期工程顺利竣工,凤凰山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群保护修缮工程也已完成。这背后,是宁化县检察院为守护红色遗址所付出的努力。

  时间回溯到2020年底。红军街上存在部分房屋破损、倾斜情形,长征文物本体保护面临难题。接到上级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后,宁化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主动与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宁化县淮土镇政府沟通联系,前往实地调查、走访村民,翻阅历史资料,最终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并制发检察建议促成有关部门对革命文物进行修缮。

  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和红军街的修缮与保护,只是福建省检察机关助力红色遗址保护的一个生动缩影。

  2021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福州军事检察院部署开展“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涉军红色历史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打击破坏、损害、侵占红色历史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今年5月,该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办案方式,推动多部门协同共治,广泛凝聚文物古迹保护合力。

  作为著名的革命老区,龙岩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文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及军事检察院的沟通协作,探索创新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举措,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与此同时,龙岩市检察机关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已督促修复受损的红色文化遗存53处,完善标识牌73处。

  在闽东,宁德市检察院部署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专项监督,将学习“红色历史”与守护“红色资源”相融合,建立“党建+公益诉讼+英烈保护”工作模式,深入推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在闽南,石狮市检察院开展革命历史文物保护专项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切实保护革命历史文物。

  铮铮红色魂,悠悠检察情。在福建这片红色土地上,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为赓续红色精神血脉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网编:王宜永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