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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间借贷还是刑事诈骗 河南原阳:监督立案一起重大诈骗案 张海燕 连丽娟

        发布时间:2021-04-13    浏览次数:471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从5名群众申诉时提供的薄薄几页材料,到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时调查形成的厚厚几本卷宗。3月24日,在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的立案监督下,涉嫌诈骗10余名群众20余万元的王某某被依法刑事立案。

  2020年12月24日,原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到了5位群众的求助,5位群众均称被一个叫王某某的人骗了。因王某某借款时均称是借款,且部分还打了欠条,在借贷过程中也有还款行为,行为很像是民间借贷,所以未被刑事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收到群众求助后,经过向公安机关核实并认真调查,检察官发现5位群众所说情况均为事实。王某某沉迷于网络赌博,借款时所说理由均为虚假。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骗取他人财物,且骗取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王某某确实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但王某某称其有经营的店铺,所借的款项一定会偿还。那么王某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她的行为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呢?检察官决定用证据说话。

  检察官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了40多项证据,梳理了王某某大量的银行交易明细及电子证据,经过缜密的调查及审查,终于揭开了其背后真相。原来王某某是沉迷网络赌博输红了眼,已经以各种理由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仅在案发前两日,就为了赌博“捞本”向7家商户借款20余万元,虽然其在借款过程中确实有借有还,但偿还的只是少量,而且还是在被催要后借后债还前债,不断地诱骗新的被害人,涉及群众10余名。检察官还调查出王某某称经营店铺有能力偿还的事实为假,因为王某某长期赌博,店铺早就无力经营,已经关门歇业很久了。在本案审查过程中,又出现了两名被王某某诈骗的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多次催要后王某某不但不还钱而且还失去了联系。种种事实皆能证实,王某某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综合上述事实,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为了赌博骗取群众钱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嫌诈骗罪,遂向公安机关下达了《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立即立案,目前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经被依法逮捕。

  网编: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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