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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4783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计划公开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熟悉网络流行文化,具备一定的新闻稿件采编常识,能熟练使用PPT软件,制作图解新闻、H5等新媒体产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及有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情形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报名表筛选→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报名,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564482579@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文昌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新媒体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公告下方下载),发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至报名邮箱。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其他材料。如若有刊登在报刊、网站、电视媒体的新闻作品或个人制作的微信公众号内容、视频等新媒体作品,请一并发送。

  (5)资格审查: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给予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

  (6)笔试:11月27日上午组织进行笔试,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7)面试与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2月1日下午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20%。

  (8)体检:根据笔试、面试与考核的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进行。

  (9)聘用:12月2日前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海南永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固定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转正后工资根据岗位表现3800元/月至45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咨询电话:(0898)63331192;(0898)63330678。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新媒体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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