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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次数:29940

 

一、单位概况

 2020年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3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3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人员中,中共党员22人,占在职人数的71%。

  人员年龄状况。政法编制人员平均年龄39岁,其中35岁以下17人,占在职人数的55%,35岁以上14人,占人数的45%。

  人员学历情况。本院政法编制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30人,占人数的97%,大专学历1人,占人数的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法律专业21人,占人数的68%,其中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法律专业毕业的11人,占人数的35%。

  我院原设侦监、公诉及毛阳检察室等15个部门,经司改整合后,现设“五部一室”。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我院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实施“大部制”改革,设立办案组,将主要办案力量投入办案一线。我院将除毛阳检察室以外的原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即:第一检察部(将公诉、侦监、未检职能整合)、第二检察部(刑事执行)第三检察部(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整合)、第四检察部(将案管、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控告申诉等职能整合)、综合管理部(将行政事务财务后勤、政工党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职能整合)。

  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综合管理部。现有人员12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4人,检察技术人员1名,工勤人员4名,聘用制书记员2人,天涯正义网服务人员1名。主要职能为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后勤、政工党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综合工作。联系电话:86632216(办公室)、86632156(政工)

第一检察部。现有人员8名,其中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3名,聘用制书记3员。主要职能为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联系电话:86627532)

未成年人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电话:86627329)

    第二检察部(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现有人员2名,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主要职能为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联系电话:86628190)

  第三检察部。现有人员4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名,书记员1名聘用制书记1名。主要职能为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联系电话:86625116)

    第四检察部(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现有人员9名,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主要职能为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联系电话:86622149(案管)、86629607(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司法警察大队。与第四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联系电话:86629370)

    毛阳检察室:现有人员3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书记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主要职能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是畅通群众诉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对基层公安机构、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派出院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6720900)

  网编: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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