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4 浏览次数:5609
龙华区检察院“椰芽”检察官始终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协调多方力量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龙华区检察院协调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公安分局、龙华区法院及龙华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到“七个一”对“一号检察建议”进行落实:
一是“聘任一批法治副校长”。龙华区检察院与龙华区教育局精心聘选了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5名检察官担任辖区相应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二是“调研一片学校”。林杏云副检察长带领未检部门干警采取不打招呼形式前往辖区义龙中学等近三十所学校进行了调研走访,了解各个学校对“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落实情况。
三是“形成一份情况通报”。龙华区检察院根据走访调研掌握的各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形成工作情况通报。
四是“召开一场工作推进会”。2019年7月19日下午,龙华区检察院联合龙华区教育局召开龙华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五是“开展一系列‘护苗’法治教育”。龙华区检察院邀请学生来院参观并给在校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开展预防性侵法治教育。
六是“进行一次‘回头看’”。在对各学校进行通报三个月后,再度随机暗访各学校,掌握各学校是否存在尚未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七是“出台一项机制”。龙华区检察院与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公安分局和龙华区法院进行共商达成一致,制定了《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是由龙华区检察院牵头制定,联合公安、教育、法院等单位共同建立的入职查询制度,旨在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资源互补,合力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联防联控机制。
完成未检专业化办案工作区建设
龙华区检察院进一步推进未检专业化办案场所建设,建立了集讯问、询问、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听证、心理疏导于一体的未检专门办案区。并且实行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即由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
“请进来”是指2019年,一共邀请8批幼儿园、中小学生约240余人分别来到龙华区检察院及基层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并给他们上预防性侵的法治教育,让学生亲身体验检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从小树立尊法、守法、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走出去”是指龙华区检察院“椰芽”检察官们2019年到辖区学校、幼儿园进行了法治授课。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