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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安排 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1-27    浏览次数:3149

       自湖北省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刘赐贵书记提出的12点具体防控意见的具体要求,海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124日第一时间向路志强检察长及院党组报告有关情况。路志强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好两个维护坚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刘赐贵书记提出的12点防控意见抓实抓好抓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及时向省检察院各分管院领导、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及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传达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省院党组的有关精神;

 

       二是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及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向全体检察干警传达具体要求保证全体人员充分了解相关批示、指示精神及防控意见的具体内容;

 

       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发挥全省各级检察院和派驻检察室作用,积极做好:依法打击各类妨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刑事犯罪;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哄抬物价、散布谣言等行为;密切关注相关职能部门防治工作,对不作为造成重大后果或隐患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协助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防范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的群体性事件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要求各级检察院全力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摸排,认真落实阻断疫情蔓延扩散的各项举措。

 

       五是以电话或短信等不同形式了解全体检察人员春节期间的有关情况,对于返回湖北过年或有由湖北亲属来琼探亲的干警进行重点关注,要求尽量减少出行,并于每天下午17:00前报送当日身体状况,如有不适要第一时间就医;

 

       六是取消关键岗位人员休假,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在海口待命;

 

       七是有节假期结束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取消春节后的升旗仪式活动,要求财务装备部门为省院机关全体干警购买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物品;

 

       八是要求物业部门在春节期间对省检察院机关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九是充分发挥海南各级检察机关官微官博宣传阵地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把真实情况和科学知识及时告诉干警和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全力营造人心安定、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海南省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重点关注春节期间返回湖北过年或有由湖北来琼亲属干警的身体情况,严格执行每日一报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提出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努力配合省委省政府打好我省的疫情防治攻坚战。

  网编: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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