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沈静芳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279
经查,2018年12月16日,李鹏飞因经济纠纷与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水厂合伙人刘某发生口角,争执中将刘某杀害。随后,他赶往新城区刘某家,将其妻杀害,并盗走手机一部。次日,李鹏飞驾车前往被害人潘某住处,在电梯内持刀将潘某妻女杀害后,进入潘某家将其杀害,后驾车逃离现场。第二天,李鹏飞在一家洗浴中心被警方抓获。
李鹏飞杀人案引起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监督、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组建了办案组,由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先后四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两次到看守所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进行讯问,3次修改起诉书,制作详尽完备的出庭预案,仅用24天就将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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