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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4名司法人员在郭斌涉黑案中充当“保护伞”被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次数:3239

 


      4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海南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彦通报了我省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屯昌郭斌涉黑案中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有关情况及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徐振华主持新闻发布会。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海南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


      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多次强调,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深挖彻查“保护伞”的责任人意识,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侦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职责,在“破网打伞”上主动作为,体现检察担当。凡是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办,决不姑息迁就。


       郭斌等2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挂牌督办的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省检察院成立“10•9”专案组,坚持深挖细查、“破网打伞”,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进行侦查。目前,已立案查处了4名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由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彦通报案件情况


      屯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陈晓乐、原民警陈益斯玩忽职守案。经查:2013年4月24日凌晨2时许,郭斌伙同陈垂汉等人持刀追砍他人致轻伤。时任屯昌县屯城派出所干警陈晓乐、陈益斯接警并负责侦办该案。在被害人明确指认系郭斌所为的情况下,陈晓乐、陈益斯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郭斌,导致5月15日再次发生郭斌持枪故意伤害案。此后,作为“4•24”案的侦办人,陈晓乐、陈益斯明知郭斌还因“5•15”案被依法逮捕,却并未将两案并案侦查,导致郭斌数罪变一罪。直至2018年3月21日,“4•24”案才由屯城派出所移交刑侦大队办理,2018年6月,省公安厅查办郭斌等人涉黑犯罪时才侦破此案,并将此案纳入郭斌等人涉黑犯罪事实。陈晓乐、陈益斯对“4•24”案久立不侦、久立不决负有渎职之责。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3日,省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先后对陈晓乐、陈益斯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由万宁市检察院向万宁市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屯昌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大骁、屯昌县法院刑庭原庭长韩永煌徇私枉法案。经查:2013年5月15日,郭斌持枪故意伤害案(以下简称“5•15”案件)案发,郭斌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在“5•15”案件办理过程中,屯昌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大骁、屯昌县法院刑庭原庭长韩永煌受郭斌亲友请托,分别在审查起诉与审判环节对郭斌从轻处理,导致重罪轻判的结果,涉嫌徇私枉法罪。今年1月21日、3月1日,省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吴大骁、韩永煌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徐振华主持新闻发布会


       此次全省检察机关深挖彻查郭斌涉黑案背后的“保护伞”,查办的四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公、检、法三机关,贯穿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是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在办理上述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精心组建专案组。省检察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将“破网打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专门组建了以省院一名专委为负责人的“10•9”专案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精干办案团队。专案组中既有资深侦查专家负责案件突审取证,又有专业公诉人才负责研判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确保了侦办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精心审查涉黑案件原案卷宗。四起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均由专案组通过审阅郭斌涉黑案原始卷宗材料自行发现。专案组通过审查案件原始案卷材料发现“保护伞”线索,有效破解了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发现难”的问题。

三是精心组织审讯。针对犯罪嫌疑人均为司法人员、审讯难度大的状况,专案组在全面收集案件相关证据同时,有针对性地设计审讯方案,确凿的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均对所实施的犯罪供认不讳。
四是“刀刃向内”决不护短。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并严肃查处屯昌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大骁充当“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案,既体现了省检察院党组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也通过查处案件警示全省检察干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017年底至2018年初,全省三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机构及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检察机关不再承担职务犯罪侦查职能。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重新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为履行好侦查职权,省院在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了第十一检察部(即执法司法检察部,目前为筹备组),专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办。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从六个方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再提升。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再对表,推动思想认识再深化、部署措施再加强。坚持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整改落实。

二是在依法严惩、保持高压态势上再加强。认真学习领会“两高两部”刚刚下发的4个意见,补齐工作短板,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快捕快诉,集中力量再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是在强化监督、守护正义上再发力。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的力度,坚守法治底线,敢于提出监督意见,真正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

四是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上再深化。进一步增强“破网打伞”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大“保护伞”线索摸排力度。与纪委监委密切配合,加大对司法人员“保护伞”案件自行侦查力度。

五是在综合治理、合力攻坚上再改进。注重总结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风险防控。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办案合力。

六是在提升能力、攻坚克难上再强化。进一步加强各级检察院扫黑办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基础性工作,完善专人办理机制。省检察院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下指导、业务培训、案件督办、经验总结等工作,帮助下级院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新华社海南分社记者现场提问




海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在新闻发布会上,吴彦副检察长和徐振华专委分别就省检察院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相关部门的职责及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下一步工作部署回答了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播海南》、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法制时报、人民法治、南国都市报、海南特区报、国际旅游岛商报、南海网、海南新闻广播、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新浪海南等18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网编:熊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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