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根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提议,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开展的有关情况、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的有关情况。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彦讲话
自去年7月1日,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今年3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2018年3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截止到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件,立案62件,其中民事11件,行政51件;进入诉前程序44件,其中民事3件,行政41件;向人民法院起诉1件。进入诉前程序的4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目前行政机关回复30件,绝大部分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
据统计,我省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共督促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3.2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23个,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国有资产1.46亿元,督促恢复治理矿山、平整非法采砂点58.5亩,督促拆除海洋生态红线违建6380.72平方米,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今年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提出了“三多一少”的执法理念,即:“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尽可能少提起诉讼,要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维护好公共利益”。为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确定了基本思路。省检察院构建了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规定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均由省院集中统一管理,由省院综合研判后,确定办案方向、工作重点及案件指导人,每案必指导。同时,建立了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批、提起诉讼报批和法律文书审核制度,严格把好案件各个环节质量关。还加强调查研究、类案分析,及时针对共性问题进行指导、督促。
近几个月以来,省检察院加强了对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先是相继出台了《海南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关于加强涉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关于民行检察部门参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内部移送机制。然后整理编辑了《公益诉讼资料汇编》,内容涵盖了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试点期间的典型案例。另外,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培训班,重点解读线索排查、调查取证、证据审查、出庭应诉、文书制作等实务问题,有效提升了检察人员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能力。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以来诉前程序的10个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鼓励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积极举报,可通过举报电话0898-65315111、举报邮箱hngyssjb@126.com或者登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经核实采用的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每案奖励金额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监督效果特别突出的,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000元以上给予奖励。
(门户网站)
(微信)
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正义网、海南日报、法制时报、南国都市报、海南新闻联播、直播海南、海南新闻频道、海南新闻广播、南海网、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海口日报、海广网、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ND-
文字 | 林玥 林芯
编辑 | 张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