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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21  浏览次数:303

  11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2014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之后再上新台阶,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按照市委和省院的统一部署,该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发展。

  一、统一思想,凝聚文明创建的合力

  2014年该院被评为“海南省文明单位”后,提出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以文明创建总揽检察工作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全面抓,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创建积极性,形成全力深入推动创建工作的工作格局。通过干警大会、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制作宣传栏、局域网等形式,加深对精神文明工作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使干警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入脑、入心、见行动,形成了“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全面受益”的创建局面,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同时,将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奖优惩劣。完善督查机制,加强动态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督查整改意见,不断促进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二、立足实际,打造精神文明的阵地

  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突出检察特色,丰富学习载体,对检察干警进行理想信仰、执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干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改善职工食堂、蓝球场、职工健身室、阅览室、检察官之家、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购置一批体育器材等。坚持“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标准,搞好办公区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环境整齐有序、清洁美观,被文昌市评为“园林式”单位。注重价值导向,培育信念文化。通过建立“文检论坛”,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构建行为文化体系,打造“廊(楼道走廊)、室(院史陈列室)、网(院局域网)等平台,培育检察文化。

  三、服务大局,延伸文明创建的效应

  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及12309电话举报互联互通,纾解群众诉求。通过检调对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托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基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为重大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法律难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保障。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立扶贫工作小组,对联系点文教镇84户359名在册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对贫困人口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实现扶贫基础数据共享。

  四、认真履责,转化文明创建的成果

  紧紧围绕市委和省院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4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04人,提起公诉229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毒案件。关注民生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以来,共受理刑申申诉案件8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0件589人。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14年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48件58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2014年以来,共追捕漏犯28人、追诉漏犯9人,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0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4年以来,共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01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文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强党建,提升文明创建的高度

  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宣誓,手机课堂、网络课堂开展对党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信息化服务基层党建、服务基层群众的双服务能力。注重年轻党员培养,提高年轻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支部党员学习培训,以党建带队建。丰富党的组织生活,抓好支部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对革命传统、宗旨意识、理想信念、优良作风等方面理解和认同,被评为“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教育管理,不断拓展廉政教育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多举措多途径打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编辑:林媚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