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司法局联合举行《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帮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才、区司法局副局长蔡於伟、区检察院公诉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人员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蔡於伟介绍了两家共同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及法援中心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总体情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才就会签文件的起草、修改做了说明和解读,充分肯定了双方的前期努力和沟通,并表示双方下一步将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系统化、常态化的积极意义,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
双方会签的《意见》明确了,区司法局应组建律师库,为检察院安排值班律师;区检察院应为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为机制建设提供充分保障;区检察院每周定期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讯问、签订具结书等工作。
该《意见》还明确了参与原则、值班律师的主体要求、职责范围、工作流程、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意见》的会签是琼山区检察院在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工作的第一步,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发挥职能优势,充分介入,做好探索研究,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司法改革创新寻求突破。
- END -
文丨何春艳
编辑丨张淦淋 黄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