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阳光检务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玲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12-11 10:05:14 浏览次数:2261

      2018 年12月7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定安县人民医院总会计师王玲涉嫌贪污罪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定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定安县人民检察院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玲在担任定安县人民医院总会计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春节慰问金、虚开发票报销以及将个人和家人的消费以报销的方式套取资金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谭菁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用户名:  不填写则为匿名发表  验证码: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