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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瑞忠、张海宝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11-13 17:11:23 浏览次数:3314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国营红林农场原场长张瑞忠、行政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海宝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18年11月8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瑞忠、张海宝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被告人张瑞忠在担任昌江红林农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被告人张海宝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

       网编: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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