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8 浏览次数:5574
检察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近日,昌江县叉河检察室应当地司法所请求,积极化解一宗宅基地矛盾纠纷,切实打造人民群众“门前”的检察院,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4年10月13日,当事人林某与当事人饱某的公公达成一份109.6平方米宅基地的出让合同。因林某在该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面积已经超过原建筑面积,加上饱某的公公已经过世,因此饱某主张只出让原建筑面积的宅基地给林某,而林某不认同,双方发生纠纷。
接到司法所提供的情况信息,叉河检察室干警第一时间深入宅基地的现场了解情况,邀请矛盾双方的当事人到镇政府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在充分听取矛盾双方的意见和建议后,检察干警提出双方一定要在维护利益的同时兼顾有利于友好团结的前提下解决矛盾。2017年10月11日,在叉河检察室的协调下,林某与饱某签订了《人民调解书》,林某赔偿饱某2.5万元作为建造房屋面积超标的补偿款,饱某当即开具了收到2.5万元赔偿款的收据,邻里关系重归于好。(张淦淋 钟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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