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迅速传达学习最高检
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通知精神
会议同时传达省委两个通报精神
8月23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金融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检的《通知》对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作出了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通知》精神,坚决把党中央、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还传达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陵水县委、县政府党组和县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责任追究的通报》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乐东县委、县政府党组和县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责任追究的通报》。
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强调,两个《通报》体现了省委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全力支持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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