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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新型毒品犯罪

    发布时间:2017-03-13 16:14:03 浏览次数:16593

      近日,龙华区检察院连续受理两起审查逮捕贩卖毒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案,依法批准逮捕两案犯罪嫌疑人钟某与李某。

      经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是一种俗称“咳嗽水”的新型毒品,可刺激中枢神经,从而达到镇痛、镇静、止咳的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则易使人上瘾。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作为药品被大众所认知。因为购买方便、隐蔽性强、价格低廉,一些非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将此类产品作为管制毒品的替代品兜售给吸毒、贩毒分子,“咳嗽水”开始在网吧、夜店等场所扩散,许多地方甚至流入中小学校园,成为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的一颗毒瘤。

      公安机关将该案报请龙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严格审查,依法讯问,尤其重视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方面的审查认定,秉承从严、谨慎精神,对钟某作出附条件逮捕决定。并在附条件逮捕期间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互通,随时掌握侦查工作进度,最终在补充侦查夯实证据条件后作出维持逮捕决定。

      据了解,去年以来,龙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三年进度打会战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至今年3月,共批捕涉毒案件441件476人,起诉465件496人,为惩罚毒品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撰稿:蔡飞茜)

       网编: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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