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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兰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6-12-28 10:09:36 浏览次数:23285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美兰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这是该院继今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之后获得的另一殊荣。

      据了解, 美兰区检察院依托检委会决策平台,多方探索各项长效工作机制,特别是司法改革后检委会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对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功能,积极推动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取得一定成效。据介绍,该院检委会不断完善管理模式,明确议事议案范围和工作流程,针对自查发现的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建立严格的“立体化”反馈机制。加强会前审查,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对提交讨论的案件或事项进行把关,司法改革试点以来共审查95件。强化检委会内部监督作用,由检委会办公室牵头统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今年以来86件不捕案件逐一抽查和评议,对执法办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价,做到程序和实体的全面监督。注重检委会委员议事议案能力专业化建设,制定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落实检委会委员直接参与一线办案工作要求,办理各类案件463件,占同时段受理案件总数的31.9%,切实发挥了委员在实际办案工作中的指导示范作用。(撰稿:陈文杰)

       网编: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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