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知道没有采伐许可证不可以乱伐,但不知道会严重到要被判刑,今天庭审收获不小,让我明白绝不可任性砍伐,我回去一定要跟邻居宣传一下!”龙滚镇坡罗村委会的村民陈某激动的说道。
11月24日,万宁检察院联合市法院、林业局在龙滚镇坡罗村公开开庭审理林某某滥伐林木案,旨在通过庭审观摩、以案释法,宣传生态法治,加强警示教育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生态检察宣传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群众中。林某某滥伐林木案,是林某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自家林地进行砍伐出售破坏森林的一起案件,是当地涉林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据悉,当地村民法律观念淡薄,滥伐、盗伐林木时有发生。庭审当天,和乐检察室干警邀请辖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旁听,并向旁听人员发放生态检察法律宣传手册,使群众及时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和权利义务。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件当庭举证、质证,向旁听人员阐释滥发林木的危害性,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重点讲解了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量刑规定、法律责任等。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了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增强了村民的生态法治意识,为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撰稿人:蒙钟鹉、符西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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