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检察院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于未检工作始终,强化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再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近日,该院办结一起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对涉罪未成年人曾某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为了增强检察环节的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效,未检科邀请辩护人共同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曾某某以及因未满十六周岁而免予刑事处罚的同案犯陈某某开展法制教育。此外,还对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开展普法宣传,要求他们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护。
曾某某和陈某某抱着真诚悔过的态度听取检察官和辩护人的教育后,均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会改过自新,学一技能,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撰稿人: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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