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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国清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6-08-30 16:33:30 浏览次数:11139

      屯昌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原局长黄国清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日前已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国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国清,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国清利用担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屯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李宜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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