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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院启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发布时间:2016-08-30 16:25:04 浏览次数:945

      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日前,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工作。会议由赵喜和副检察长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学习了省检察院、本院关于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会议对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内外联系,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加强与公安、监狱、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协调,消除分歧,形成共识,取得理解和支持;同时,完善公诉、自侦、案管等部门之间、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移送、通报机制,保障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实现对财产刑执行立案、移送、执行程序的全程监督,突出重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话题,重点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危害环境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该执行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包括对虚假评估、鉴定,违法处置、拍卖涉案相关财物,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等行为的监督。三是注重跟进监督,建立监督意见采纳情况跟踪机制,对法院有错不纠的,注重依法说理,跟进监督,及时向法院通报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一般性问题。(撰稿:李鹤 )

       网编: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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