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亭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总结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6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围绕如何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讨论发言,并决定采取四项措施开展2016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党组会、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和县委的部署上。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敢抓敢管,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
三、结合本院实际,强化措施。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三、四季度各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检务督查。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管,加强对干警8小时内外的监管。创新工作方法,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四、抓好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使“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