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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海南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9 15:55:38 浏览次数:59463

      2016年海南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已经进入体检阶段,在7月17日预通知的基础上,现将体检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考职位名额按1:1比例确定,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7月20日(星期三)上午

      三、体检费用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体检收费标准,体检费用为300元,体检时由考生交体检医院。

      四、具体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7月20日上午7:00前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广场)集合;

      2、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及签字笔参加体检;

      3、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22:00至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体检前一日不要饮酒;参加体检人员有服用感冒药、消炎药的,应于体检前一日停药(发烧除外,发烧考生在体检时应将发烧情况向医护人员说明)。

      4、参加体检人员为孕妇的,报到后应主动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说明,孕妇体检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不予录用。

      五、体检结果

      体检后对于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7月22日前未接到复检通知的考生体检为合格,体检结果不公告。

      六、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审核

      根据工作需要,应届生学历、学位审核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七、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98-65315311

      附件:2016年海南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6年7月19日

       网编:熊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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