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检察干警查看“补植复绿”效果
图二:杨某某原来砍伐的树干
7月6日,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刑检一局局长方行带领两级院侦监部门及森林公安局的干警,前往崖州区南滨公益林规划区内的山体,督查林木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情况。
据了解,杨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毁坏天然林地4.02亩、砍伐树木735株,用于种植芒果,导致该山体的生态环境遭受损害。三亚城郊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对杨某某实行相关处罚。在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后,要求其承担生态补偿责任。考虑到杨某某主动投案,且杨某某及其家人在三亚市森林公安局的监督下对被毁林地进行了补种,并承若负责林地的日常维护,逐渐恢复了毁坏林地的生态环境,该院遂对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该院督促犯罪嫌疑人对所毁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工作,做到了查处一案、恢复一片、教育一方,既惩罚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保障了受损生态得到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撰稿:杜洋洋、徐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