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乐检察室充分依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依靠生态检察工作“四项措施”,建立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常态机制,督促生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近日,和乐检察室干警在生态走访过程中,发现位于辖区后安镇红联村委会附近的海南农垦亘牧养猪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养猪场废水未经处理便排入围墙外无防渗设施的低洼塘,严重污染当地环境。据了解,该公司在其污染防治设施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便投入运营,养猪场的氧化塘和低洼塘并没有按要求建设防渗、水泥硬化等防护措施。和乐检察室立即将情况通报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督促其依法履职。经查,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向海南农垦亘牧养猪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产并处以8万元的罚款。
同时,海南农垦亘牧养猪有限公司承诺,将组织人员在20天内清理被污染的水塘,在5个月内完成污水池改造工程。和乐检察室将跟进关注其整改情况。
(撰稿人:谢传龙、蒙钟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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