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座谈会上,三亚城郊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称号,检察干警黄丽娜被授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称号。
该院开展未检工作以来,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先后承担了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捕诉监防一体化试点任务,并被高检院确定为工作联系点,取得了较好效果。
据了解,该院始终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13年以来,该院未检部门共对141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75名作出未成年人不起诉决定。(撰稿:江浩、王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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