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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飞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6-06-08 11:15:37 浏览次数:2526

      海口市琼山区原区委书记王飞(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日前已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飞,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飞利用担任海口市龙华区区委副书记、海口市国资委党组书记、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海口市琼山区区委书记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李宜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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