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错了,在家里的几个月真的很无聊,不知道自己人生方向是什么,我想回到学校,我想参加中考,请姐姐们帮帮我”。这一幕出现在秀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站的办公室里。
2015年7月,林某因为思想一时偏差,伙同他人抢劫财物。考虑其为在校生、初犯,因厌恶家庭、学校管束,常与社会青年来往,零用钱不够花,才一时冲动犯下错误。2015年12月2日,美兰区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为帮助林某提升社会责任感,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在进入秀英区未成年人观护站后,司法社工带领他走进甲子新民小学,参与到心理拓展、安全教育、蓝球教学的活动中去,让他作为助教关爱留守儿童。但由于案发后学校以不宜继续上学为由,用劝退方式让林某停止就读,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考虑到林某长期在家并不利于个人成长及重新回归社会,司法社工及时向秀英区检察院未检科反映,希望能够帮助林某重返学校。得知情况后,该院第一时间与美兰区检察院进行反馈,经过双方多次与校方沟通,以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宗旨下,2016年3月15日,林某重新回到学校报名。(撰稿:吴瑶、杨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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