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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砍自家树犯法?

    发布时间:2016-03-09 11:27:51 浏览次数:7418

      “谢谢检察官宽大处理,今后再也不乱砍树了,不知法不懂法害了自己,”王某得知检察院对自己作出不逮捕决定后,激动的流下眼泪。

      “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被判入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受损的生态环境得不到修复,荒山依旧。为将犯罪的损失降至最低,又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利用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很有必要。”办案检察官说道。

      据了解,2016年1月12日,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村民王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砍伐其种植在本立村北后坡的42株橡胶树。经海南省森林公安局调查评估:被伐林木蓄积量12.0332立方米。随后该局对王某进行刑事拘留并提请琼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琼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绿色宝岛 生态检察”专项活动内在精神,该院最终对王某作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同时向海口市琼山区农林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王某在砍伐的林地上补种被砍伐林木五倍的棵数共计210株树木。3月3日,王某被取保候审后,在农林局的监督下,补种了200株木麻黄苗木、18株橡胶苗木。案件作出决定后,该院干警及时跟踪监督,定期到种植现场查看,督促农林局指导王某管理种植树苗,确保了树苗的成活率。

       网编:李宜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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