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院关于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结合实际,着力在开展追赃工作上下功夫,2015年追缴1931万元赃款,是建院以来追赃数额最高的一年。
加强工作领导,精心谋划追赃思路。在立案之初,承办人首先对涉案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各类银行账户进行调查梳理,对有追赃可能的,向追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追赃工作。经过梳理,2015年该院成功追赃9人,占立案人数的50%。该院从职级较高、涉案金额较大、证据扎实,有一定社会影响案件中确定部分案件重点开展追赃工作,并针对每一起追赃成功的案件进行“一案一总结”,由承办人汇报追赃情况,分管检察长点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追赃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协调机制,形成追赃工作合力。一是建立与金融机构协调机制。在省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类银行协作配合,主动沟通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有效推动追赃工作开展。二是建立与涉案企业协作机制。在保障企业正常运作的前提下,积极与企业高管沟通协调,取得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三是建立与通信运营商协调机制。规范技术侦查手段的运用,与通信运营商协调,将话单查询纳入技侦管理范围,对犯罪嫌疑人的通话单进行分析,确定行贿对象。
落实刑事政策,确保追赃工作成效。办案中,该院准确把握时机,在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时,及时讲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教育其交代赃款去向;在掌握犯罪嫌疑人赃款去向的基础上,向其家属详细介绍退赃予以从宽处理的真实案例,争取支持和配合。2015年该院追回的1931万元赃款均为9名犯罪嫌疑人的亲属配合下取得。(撰稿:刘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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