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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儋州市检察院四项措施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

    发布时间:2015-12-25 14:55:37 浏览次数:1099
       今年以来,儋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新路径,在规范程序、取证固证、律师介入、安全防范四个方面下功夫,促进自身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法律文书,严明办案程序。该院对办案常用的近百种法律文书梳理并制作成清单,清单包括线索受理、初查、立案、侦查终结、退回补充侦查等各个环节,标明文书的最低审批权限。办案人员在使用业务系统时对照清单,每制作完成一份法律文书便对应打钩,确保了办案程序规范。

      在办理案件中,严格遵守“三必录”,即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重要证人征得同意后必须录音录像、搜查必须录音录像,充分利用录音录像手段对言词证据进行“加固”。调取证据时一律使用统一的《调取证据通知书》,并在所调取的书证上注明“证据提供人”、“调取人”,保证取证主体和取证方式合法。

      始终把律师介入侦查、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作为促进侦查规范开展的有效途径,要求办案干警严格执行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变更强制措施等申请在3日内答复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书面答复,杜绝口头答复、电话答复等情形出现。规范使用相关告知法律文书,确保律师及时了解强制措施使用、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况。

      在总结以往安全防范经验和疏漏的基础上,该院编制了《自侦部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手册》,规范了初查、传唤、拘传、讯问、看护和送回押解等环节的安全防范操作细节,并设立办案安全巡查小组,开展督察、暗访,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倒查责任,加强办案安全防范。(通讯员 颜树宗)

       网编: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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