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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检察机关:生态检察走出新路子

    发布时间:2015-11-20 11:04:00 浏览次数:553

      近年来,海口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生态检察工作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的热切期待,立足检察职能,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思路,探索出“衔两法、抓两头”的工作新路子,为海口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衔两法”指的是通过建立市区两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案件抽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近年来,海口检察机关共监督移送涉罪案件19件,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3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完善监管制度4项。在抽查市国土局近两年来87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和142件土地违法案件中,共梳理出线索20宗,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4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7份,发出应当立案通知书4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后立案4件。

      抓“两头”指的是抓好生态检察案件的“两头”,即收集和发现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监督线索、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办理;延伸乡镇检察室职能,重点开展生态恢复工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乡镇检察室已开展生态检察专项宣传活动17场次;开展生态检察巡查38次,现场监督行政执法15次,发现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线索19件;收集涉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渎职失职职务犯罪线索5件,立案查办1件2人;向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补植复绿、环境恢复建议32份,监督实施生态恢复13件,恢复林地、耕地近380亩。(撰稿:吴淑骁)

       网编: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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