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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建立覆盖全县行政村“检察官+联络员”便民联络制度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立新 吴占京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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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建立覆盖全县行政村“检察官+联络员”便民联络制度

“司法救助让我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也让我们的日子有盼头了。”近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被救助对象陈某说。一次及时的司法救助,让一个破碎的家庭重燃生活希望,这得益于该院的“检民联络”工作制度。

据介绍,栾川县检察院已经设立55个基层检察便民联络站,选任214名检民联络员,形成了覆盖全县214个行政村的“检察官+联络员”便民联络制度。

倾听“第一声音”

准确把握社情民意

2022年8月,陈某的儿子骑摩托车外出干活,被相向行驶的三轮机动车撞倒,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三轮机动车驾驶人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经济条件有限,桑某无力承担赔偿责任。陈某自己身患重病,妻子身患残疾且孙子尚未成年,失去了儿子这个“顶梁柱”,家庭生活难以为继。

陈某的情况被所在村的检民联络员反映给了栾川县检察院。该院立即派检察官前去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陈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同时,针对陈某的家庭情况,该院又持续跟进,推进实现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助学救助、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多元化救助,帮助陈某一家走出困境。

“检民联络员就是检察机关的社情民意信息员。”为及时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栾川县检察院在“一村一员”精心选任检民联络员的基础上,又明确检察官专门分片对接联络员,及时收集联络员反映的情况,同时要求检察官每月定期入村配合联络员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访群众工作,以便民联络站为平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深入“第一现场”

妥善解决群众问题

如何发挥检民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农村基层?栾川县检察院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处置机制,对联络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按照问题种类分层处理,对能够就地解决的问题,力争在村内化解;对需要立案办理的,依法通过办案解决。

“因冲动产生纠纷的,大都是因为不懂法。现在检察官和联络员走进家里,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我心服口服。”冷水镇龙王庙村村民周某说。

2022年2月,周某与邻居因宅基地纠纷发生矛盾,继而引发谩骂、推搡。在肢体冲突中,周某将对方推倒在地,造成轻伤。案发后,邻居坚持诉诸法律程序,周某也坚持不赔偿、不认错,双方都不愿让步。

龙王庙村检民联络员立即联系检察官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耐心调处。通过释法说理,周某自愿对邻居进行赔偿,邻居也表示对其谅解。随后,栾川县检察院依法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得以顺利办结,矛盾也全部化解。

抓住“第一时间”

快速办理民生诉求

民生无小事。为快速解决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栾川县检察院依托“检民联络”工作制度,建立了民生案件诉前快速办理机制,对检民联络员反映的和入户对接中发现的民生问题,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明白河合峪镇西段河边有大量矿渣,预报下个月会连续降雨,会影响河道畅通。”2023年3月26日,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入村对接中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

对此,检察官立即联系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一同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检察官在现场看到,河道旁有大量矿石废渣,有一半以上已侵占了河道。经走访调查得知,该废弃矿渣是当地一家已停产的矿山企业倾倒的。

随后,栾川县检察院向县水利局、合峪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河道旁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和堆放的问题,确保行洪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单位立即展开矿渣清运工作。其间,栾川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同年4月,该区域300余吨废弃矿渣被清理干净,岸坡已完成平整,河道得以畅通无阻。

据介绍,2022年以来,栾川县检察院通过这一便民联络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43项,化解基层矛盾纠纷86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7条,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朱书慧]


  网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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