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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82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3日在文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善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整体质效稳步提升。

一、围绕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保障高质量发展

始终牢记服务大局职责使命,加大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力度,全力防风险、护改革、促发展。

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维护金融安全,坚持洗钱犯罪与上游犯罪同步审查,挖掘办理洗钱案4件4人,办理违法发放贷款案8件22人,涉案金额合计超过1亿元,办案数量与质效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着力筑牢自贸港沿海岸线安全屏障,与海警文昌第一、二工作站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畅通海洋执法司法衔接渠道;办理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案14件72人,针对船舶管理盲区、危险作业等海上管理问题督促涉海职能部门摸排整治,有效规范海上管理秩序。

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立足监督办案把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57件92人,其中最大一起案件涉及工程领域串通投标15宗、涉案金额达12.8亿元。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走深走实,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5件,结合办案督促企业进行合规整改,推动涉案企业改善管理合法经营,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制定企业合规考察标准,探索建立石英砂购销行业刑事合规指引。

持续强化生态检察工作。着力加大打击犯罪、督促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工作力度,办理非法采砂、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33件73人,结合办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检察建议18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办理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25件;督促主管部门落实取水许可制度,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携手市水务局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理案件3件;督促开展补植复绿活动,修复红树林680亩;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投放鱼苗350多万尾。主动支持依法治水,对戴某国非法排放养殖尾水被行政处罚后、法院裁定撤销该行政处罚一案,我院深入审查,认为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提请省检察院进行监督,省高院裁定再审,办案情况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凝聚反腐合力,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4人。深挖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行为,斩断工程领域腐败利益链,办理了市科工信局原局长周某若利用工程受贿2000多万元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围猎”公职人员行贿犯罪案2人;办理文发控原董事长李某霞受贿案、文某优行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窝案串案。充分发挥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职能作用,加强与监委、法院的沟通协作,将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合力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深挖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和行业治理提供法治参考,就营商环境、廉政建设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0份,其中1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以何某诈骗医保基金案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类案调研分析,督促监管部门对违规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促使行政机关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万余元,有效推动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规范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努力将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深入村镇、社区开展“反电诈”、禁毒、《民法典》等普法宣讲28场次,助力法治风尚建设。

二、践行司法为民,办好检察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用心办案、用情办事,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和求极致的精神保障人民权益。

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85件147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儋州市以谭某龙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案20人,还当地群众一片安宁。突出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109人,起诉119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适应重罪下降、轻罪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结合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具有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低,已赔偿并取得谅解、矛盾已化解等情形的案件依法不批捕260人、不起诉237人。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8人,诉前羁押率降至33%。高质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4%,量刑建议采纳率94.8%,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用情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诉讼弱势群体“撑腰”。针对石某冒用王某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二十余年、王某多方求助未果难题,我院依法介入解决其困扰,并与司法、民政部门会签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加强妇女权益保障,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3名“外嫁女”拿回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款。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96件,帮助追回工资443万余元。强化司法救济助力乡村振兴,精准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共对50名病、残、贫困等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救助率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

用心化解群众信访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12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率均达100%;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提升化解效果,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成一批信访难案积案实现息诉罢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四下基层”作为开展主题教育、办理民生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院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通过实地走访、公开审查等方式,实质性化解一起长达二十多年的信访积案。

多元聚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投入“护苗”专项行动,以检察综合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批捕、起诉2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7人,不起诉23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积极引入爱心帮扶企业、社会公益组织,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帮助55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就业。对监护失职和缺位,制发督促监护令12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训诫140人次。针对旅馆、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份。与教育、卫健委等部门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惩治性侵在校未成年人协作机制等一批制度文件。择优选派45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女童保护”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231场次。

三、强化法治担当,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出实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撤案37件,采纳率均为100%。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4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3人,纠正遗漏罪行13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35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000多条。开展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和提出监督意见6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超期羁押、未及时交付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23份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法院成功追缴执行款项120多万元。

在做强民事检察上用实劲。将“精准监督”理念贯穿民事检察各环节,围绕“民事支持起诉”“整治虚假诉讼”持续发力,共办理民事案件112件,同比增长194%。牵头与市法院、司法、人社等六部门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办理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案91件,同比增长250%。依托大数据筛选出虚假诉讼线索157条,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加强刑民协作,办理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案12件,法院全部裁定再审,有效阻止通过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骗取国家基本养老金,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在做实行政检察上下实功。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28件,同比增长654%。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与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做好不起诉决定“后半篇”文章,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82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从根源上防止“不刑不罚”,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办理的一起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行为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优秀行政检察案例。

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上求实效。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在稳规模、重质量、拓领域上发力,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3件,发出诉前文书47份。在全省率先与市人大、市政协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线索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在燃气安全监管、个人信息保护、整治电捕野生蚯蚓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信息共享、协作监督办理案件13件。针对人药兽用、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办理的督促整治超规模养殖污染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四、夯实发展根基,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统领,落实严管厚爱,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不断夯实自身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强党建把牢政治方向。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和省院请示报告。全年召开党组会25次,检委会22次,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18件次,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3件次。筑牢意识形态“防火墙”,自觉肃清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抵制和防范错误思潮干扰渗透;加强对微信群、公众号等阵地的管理,将所有的微信工作迁移至“海政通”平台,每半年向市委、省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抓实主题教育以学促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学深悟透、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共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3次,下辖党支部学习研讨63次。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研学深思“手机课堂”等“指尖型”学习阵地,充分利用“复兴壹号”智慧党建平台,及时推送、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相关解读和时政评论,引导党员干警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进行个人自学。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扣服务中心任务,围绕“六水共治”、护苗行动、企业合规等6个课题深入调研,创新服务保障举措,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加检察动力。

凝心育才提升履职素能。健全以业务学习、以案代训、竞赛评比、检察理论研讨为重点的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9期800多人次,选派骨干到省外先进院挂职锻炼、参与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参加刑事案例论辩赛、举办典型案例培育讲座,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能,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1名干警荣立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2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公诉业务能手”称号;10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自主开发的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提名模型。

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检。市委巡察我院党组指出为民服务和担当作为不足等7个方面21个问题,我们不折不扣抓整改,建全财务管理等5项制度,全部如期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带头接受监督,在办公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管住“绝大多数”,组织干警参观全省警示教育巡回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身边反面典型教育干警以案为戒。抓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上报记录88条,切实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以来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为我们优化刑事检察工作提供了方向和指南;主动报告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均获得批示肯定。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视察工作、参与案件听庭评议和公开听证165人次,切实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新动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2件,办理律师申请辩护与代理事项286人次。

过去一年,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与文昌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法治文昌建设同行,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法律监督更加有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大局能动履职的思路还不够开阔,诉源治理等方面还有发力空间;二是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还有差距,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仍需努力,监督办案还存在短板;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还不够充分。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扎实改进。


2024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最高检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把执行党的政策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一起来,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律监督机制、监督能力现代化服务文昌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坚定不移铸牢对党忠诚。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党建与队建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建与争先创优融合,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全力以赴服务中心大局。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文昌建设,加大“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担当实干,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推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转变,促进源头治理。

三是始终不渝站稳人民立场。做好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事项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精准开展司法救助。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推动强制报告、校园安全等制度进一步落地落实。

四是坚持不懈强化检察监督。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精准开展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公共利益不能等的理念,聚焦法定领域,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五是驰而不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养、监督办案能力。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考评激励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途新目标。新的一年,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守正创新、真抓实干、砥砺前行,为海南自贸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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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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