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2024年3月14日上午,文昌市检察院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清华附中食堂及其内部便利商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全力守护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交流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食堂整体环境卫生是否合格,食品采购、加工、留样及贮存是否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是否到位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对学校内部便利商超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堂冷库食品贮存信息标签不全面、就餐场所消毒不到位、食品采购时未注意核验食品合格证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向食堂、便利商超经营者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的宣传,进一步敦促学校食堂、便利商超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安全关。
文昌市检察院以“护苗”专项行动为抓手,继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联合多部门协同发力,全面排查和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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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 李秋瑾
编辑 | 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