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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号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次数:578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三号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黄莉新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黄莉新的代表资格有效。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一新、孙飚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胡建文、雷冬竹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朱宏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安九熊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陆军军人代表大会决定罢免李志忠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家武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秦刚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冯杰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陆伟伟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一新、孙飚、胡建文、雷冬竹、朱宏、安九熊、李志忠、黄家武、秦刚、冯杰鸿、陆伟伟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6人。

特此公告。


  网编: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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