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吉才天、邢土完等4人涉嫌盗窃罪一案,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22年12月21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自2022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吉才天多次组织邢土完等3人盗窃他人槟榔果并售卖。盗窃次数多达四十余次,可认定二十五起。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本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联系方式,不能逐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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