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党支部在省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未检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全省未检工作创新发展,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党建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打造政治忠诚、敢于担当的未检队伍。一是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部务会议等,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最高检和省院党组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文件等,切实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截至11月底,共组织干警集中学习46次,其中上党课2次,召开党员大会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系列讲座、海南政法大讲堂、海南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轮训班上刘星泰书记、张毅检察长等的专题辅导报告、新时代检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及参观李硕勋纪念亭等,不断增强党员的思想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确实打造忠诚担当未检队伍。
参观李硕勋纪念亭并重新宣誓入党誓词
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利剑不容蒙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以及参观海瑞故居(海南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做到警钟长鸣;经常性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错误认识,截至11月底,共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
参观海南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
四是持续加强未检队伍业务培训。协调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顾问、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为全省未检干警讲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理解与运用》的业务讲座,并举办第三届海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赛训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全省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和队伍素质能力。
参观海瑞故居
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建章立制为载体,把党支部职能与未检职能紧密融合在一起。一是在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省检察院顺利完成了《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规定》的协助起草任务。针对未成年人文身行业监管难、治理难的突出问题,提出“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文身服务场所”等可操作性强的立法建议,获得省人大采纳并在《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予以规范,结束了我省未成年人文身行业监管“无法可依”的历史。为此,最高检认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进行调研,积极促进完善地方立法,探索拓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范围,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质效,经验做法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意义,将其转发全国检察机关参考借鉴。二是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是持续推行校园性侵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报告”“一案一评查”机制,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四是推动建立以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制度和以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教职员工承诺书”制度。截至11月底,各基层检察院联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向中小学及幼儿园家长发放151万余份《告家长书》,并协助11万余名教职员工签署《教职员工承诺书》。
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司法关爱、救助保护等未检工作领域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加强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实施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2021年以来,推动各级院未检部门共为74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金122.95万元。二是加大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推动各级院未检部门共对1039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经帮教后,重返校园247人,就业273人,考上大中专院校63人。并对因家庭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各级院未检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截至10月底,各级院未检部门共进行家庭教育指导1632次,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三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在省院九部的推动下,全省共有488名检察人员兼任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成法治教育基地43个。在省院九部要求下,各级院依托法治教育基地,积极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截至10月底,全省各级院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83场次,受教育人数37万余名,有力助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四是规范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积极推动开展涉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统一集中办理省级试点工作,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3个全国未检工作示范单位,10个省级未检工作示范单位。在省院九部推动下,各级院未检部门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因不履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行为,积极依法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保护救助等方式进行及时干预和监督,截至10月底,全省各级院未检部门共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243份,建议、支持未成年人变更(撤销)监护权案件3件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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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编辑: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