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精心组织开展支部学习,与时俱进推进党性教育。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第六检察部制定《第六检察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计划表》,严格按照省院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精心开展系列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组织部门干警结合学习谈感想、谈体会,在互动交流中传承红色基因;特别注重从党100年的历史经验中深刻把握领会“人民性”,从党的历史中找准以人民为中心定位,从党史学习中感悟为民初心;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9次、支部委员会1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上党课2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
积极开展、参与党史学习教育,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第六检察部紧密结合民事检察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责,组织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之法治讲座,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以检察履职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良好风貌。同时,第六检察部充分运用本地红色教育资源,组织部门干警前往琼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布鲁纪念园、白沙门渡海作战纪念广场、白沙起义纪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始终牢记革命理想高于天、崇高精神永不过时,自觉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补足精神之钙。
同时,第六检察部积极参与各类党史学习教育,在省检察院学习教育笔记本评比活动中,《党的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本》被评为“优秀支部笔记本”;黄金花同志在省检察院“坚定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在“椰树杯”党建创新引领工作创优大赛中被通报表扬;吴粤海同志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征文的活动中荣获优秀奖。此外,何亮同志获得省检察院2021年“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吴粤海同志荣获2020-2021年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将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入民事检察办案工作中,确保民事检察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第六检察部结合党的检察事业发展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民事检察工作承担的光荣使命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党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申请复查案件全部受理机制,推行民事申诉案件首办必见制度,联合省高院继续落实完善《关于适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展示检察司法温度、创建诉讼便利高效机制。在继续贯彻落实好以上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第六检察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努力解决好一批群众关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围绕民事检察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召开分市院、部分基层院座谈会10余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各级院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针对基层检察业务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举办全省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精心组织开展全省民事检察业务“大比武”活动、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民事检察队伍办案素能,强化精准监督,为海南民事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继续奋力前行。
第六检察部坚持学史明理、增信、崇德、力行,通过履职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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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编辑: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