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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拟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7459

根据《2021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林佳琪(准考证号:210925030223)、符志甄(准考证号:210925030201)、常敏敏(准考证号:210925030213)、周莹(准考证号:210925030210)、张邱(准考证号:210925030236)、符玉杰(准考证号:210925030226)、唐海贵(准考证号:210925030241)、陈朋(准考证号:210925030306)、苏荣聪(准考证号:210925030303)等9名同志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25513223

联系地址: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网编:吴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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