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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呈多样化隐蔽化趋势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结合办案提出对策建议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726

毒品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受理数
  
前科情况

  近年来,我国面临的毒品犯罪形势正在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境内和境外毒品问题、传统和新型毒品危害、线上和线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面对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法律职能,依法严厉惩处毒品犯罪,深入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笔者现选取近年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涉毒品犯罪案件分析现状,提出对策建议。

  基本情况

  逮捕起诉案件受理数近两年下降趋势明显。2016年1月至2021年5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毒品类犯罪案件312件373人,从年度来看,已从2016年104件110人降至2020年15件18人。同时,上述期间,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类犯罪案件403件466人,其中,2019年至2020年受理件数和人数合计分别只占过去五年的25.26%和25.51%,案件量大幅减少。

  案由方面,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主。受理的审查起诉毒品类犯罪案件共涉及六个罪名,案件数前三的案由依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次为275件、69件、53件,合计占到涉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98.51%。

  为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现阶段毒品犯罪案件特点,只针对近三年该院依法提起公诉并获法院判决的涉毒品案件进行分析。

  作案时年龄40岁以上比例较高,多具有刑事前科,再犯比例高。作案时处于40岁以上的被告人占54.35%,高于同期全部案件中40岁以上被告人的占比。同时,有刑事处罚前科人数占39.86%,高于同期全部案件中17.39%的占比;累犯占10.87%,高于同期全部案件4.54%的占比;毒品再犯占比达32.61%。

  涉案毒品以冰毒等新型毒品为主。上述毒品类犯罪案件共涉及11种毒品种类,案件数前三为涉冰毒案件、涉海洛因案件、涉大麻类案件。涉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案占比达64.46%。

  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案均涉毒数量大,且大案要案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案均9.96克,其中涉案毒品数量50克以上有4件;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案均108.37克,其中涉案毒品数量200克以上有6件。当前毒品犯罪在仍以零包贩卖行为为主的情况下,大宗化毒品案件高发态势不容忽视。

  多被判处有期徒刑,重刑比例相对较高。从判决情况来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占比65.22%,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占判决总人数的15.22%,远高于同期全部案件3.43%的比例。同期,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中,涉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占比仅次于诈骗类犯罪。

  毒品犯罪新特点

  犯罪主体顽疾化,重复犯罪现象突出。毒品类犯罪主体由于通常好逸恶劳,被判刑后往往不能有效地接受教育改造,出狱后难以融入社会生活,从而导致再次犯罪。

  毒品种类多样化,新型毒品占比突出。近年来,以冰毒、K粉、摇头丸为代表的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迅速增长。特别是,社会上出现的新型毒品伪装性和诱惑性极强,对青少年带来极大威胁。

  犯罪手法隐蔽化,网络制贩活动突出。当前毒品犯罪往往采取人货分离、人体藏毒、遥控指挥等方式藏匿毒品。此外,利用网络实施毒品犯罪行为日益增多且方式日新月异。网络社交软件的即时性、在线支付的便捷性以及快递物流的快捷性等特点,让实施毒品犯罪的风险降低。

  主观认定复杂化,违禁药品问题突出。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对认定案件事实、区分罪与非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毒品犯罪手段日益隐蔽,认定行为人主观故意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精神类药物、麻醉类药物等违禁药品,这些违禁药品不等同于毒品,但这些精神药品如果长期服用,其危害不亚于吸食毒品。

  对策建议

  立足检察办案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检察机关应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与公安机关、法院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作用和特殊预防作用。针对企图通过毒品犯罪谋取暴利的,要注意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审查,在提起公诉时,对财产附加刑依法提出量刑建议。针对毒品再犯、重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要从严惩处,严格把握审查逮捕条件,做到罚当其罪。

  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推进禁毒综合治理。对办理毒品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堵漏建制。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禁毒工作,综合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强化预判预警预防。加强禁毒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毒品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织、专业素质队伍能力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禁毒执法体制。

  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注重罪犯教育改造。深入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场所,检察机关要通过以案说法加大毒品危害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统筹把握惩防和治理的关系,积极动员、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广泛开展毒品违法犯罪举报活动。检察机关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促使毒品犯罪人员真正认罪悔罪,督促看守所、监狱提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职业教育帮助,增强罪犯出狱后的社会适应能力。

  (作者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网编: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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