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高利转贷罪对陈某镇、黄某平等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陈某镇犯罪团伙系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镇组织领导以其家族成员妻子黄某平、儿子陈某锋、陈某雄等人核心,纠集外甥马某才及社会闲散人员李某泽、保安陈某山、阮某海等多人的犯罪团伙,以陈某镇名下的儋州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放贷业务为幌子,黄某平、赵某琼等人长期为团伙提供银行卡进行多次转账放贷,制造虚假银行流永,向多人高利放贷,利用欺骗手段签订各种合同、借款协议,陈某山、阮某海等人通过多种暴力方式进行催收牟利,非法侵吞被害人资产,严重破坏儋州市那大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