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 2020年11月11日上午,昌江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张某文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围绕张某文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拟救助金额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昌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雄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救助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新参加会议,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共3人受邀担任听证员评议、监督案件,申请人所在乡镇干部代表、县民政局和医保局代表列席会议。
首先由书记员核实到场参会人员并宣读会场纪律,随后由主持人陈雄检察长宣布听证会开始并宣读听证会程序,介绍听证员产生的方式和基本情况,询问司法救助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等。接着由案件承办人卢玉春检察官就审查核实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据、需要听证的问题和拟作出司法救助决定的意见及法律依据向参会人员进行了具体阐述,并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的救助范围、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新现场陈述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和具体事项。经听证会查明,申请人张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岁已高,无所依靠,生活本就清贫,因被故意伤害而住院治疗,更加重了生活负担,无力支付救治费用,受伤害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和救助。听取情况后,各位听证员围绕申请人的生活现状、实际困难和拟获救助金额等问题对申请人及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经听取了申请人和承办检察官的回答和休会集体讨论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赞成本院对张某文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和救助金额的意见。人民监督员也表示昌江县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程序规范,公正合法。
最后,陈雄检察长对公开听证会进行总结。他强调,通过公开听证审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和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昌江县检察院因考虑申请人路途遥远,出行不便,于听证会后当日迅速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并办理救助金审批发放手续,申请人为此当场写下感谢信表达由衷的感激。目前,救助金已发放至申请人手中。
昌江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坚持“能听证、尽听证”,不断提高公开听证的适用率。
文 | 郭曦茜
图 |文继敏
编辑 | 文继敏
昌江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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