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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战“疫”|海口市检察院疫情期间启动“快、准、严、细、实”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2-16    浏览次数:692

  面对严峻的疫情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重要的问题

  为此市检察院挺身而出!

  启动五项模式

  全方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快跟随小编带你领略海口市检察院的

  五个“战疫法宝”!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口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市委、省院的工作要求,把疫情当命令,以防控为己任,主动把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相结合,启动“快、准、严、细、实”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高度重视,部署安排“快”

  市院党组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对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引导企业复工复产、维护企业权益等情形提供法治保障进行研究和安排,及时分析研判,要求市区院凝心聚力,发挥“四大检察”检察作用,打击和保护并重,监督和帮助并举,尽快制定出台疫情期间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积极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出台意见,机制措施“准”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海口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做到积极主动服从服务大局,把各项落实工作抓实抓细抓严,制定出台《关于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特别是强化五项办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意见》,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检察工作实际,从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畅通检企沟通渠道等11个方面,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复工复产,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守岗位,执法办案“严”

  防疫不松懈,办案不停摆,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涉疫情案件。2月15日,海口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省公安厅侦办即将移送起诉的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系列案件,从快从严打击犯罪,确保疫情期间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该系列案件有5件,涉案人员29人,涉案冷冻肉类食品来自疫区或来路不明含有致病毒菌不合格食品。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8件33人,其中市院5件29人、龙华区院1件2人、美兰区院2件2人。

  

  开展专项,诉讼监督“细”

  海口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破坏营商环境涉疫情违法犯罪立案监督工作的方案》,整合全市检察机关力量,开展破坏营商环境涉疫情违法犯罪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涉疫情案件行政处罚、刑事立案相关情况,掌握涉疫情案件线索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建立专人监督模式,对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疫情犯罪线索同步提前介入,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审查线索,引导侦查方向、固定证据等,切实提升立案监督质效。

    高效有力,法治宣传“实”

  迅速编印《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宣传手册》等3万余册法治宣传册,分发到广大市民及国有、民营企业,让人民群众、企业及员工认识到配合疫情防控是法律的要求,提示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预案等事宜,鼓励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安全生产的合法权利。通过辖区内企业各类电子宣传屏、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向企业及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特别依托海口市检察院开发建设、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联合运营的“营商自贸港”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公众号的“企业服务”功能,有法官、检察官在线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网编: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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