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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检察院党支部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来源:林妙香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3625

 

  6月30日,在陵水县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陵水县检察院党支部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近年来,陵水县检察院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本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建统领,实现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党建工作始终注重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形成检察长负总责、院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注重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特别是公正司法有机融合。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找准严格执法与文明司法的结合点,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选派46名干警(其中党员36名)作为帮扶责任人,深入本号镇田心、军昌村委会及椰林镇里村村委会,定点帮扶124户贫困户(巩固户),选派5名干警(其中党员4名)长期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发动全院干警参与爱心消费扶贫活动,今年以来,共助力爱心消费扶贫8130元,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二、狠抓支部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一是配齐配强支部班子。陵水县检察院党支部狠抓班子自身建设,以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为标准,选配优秀干部担任班子成员。班子内部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支部书记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支部班子抓党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支部班子带头作用。发挥支部委员在执法办案、理论研究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体党员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2018年,一名支部委员入围“2018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一名支部委员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遵循,以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六爱”检察干警为抓手,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眼点,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中、细化到每名党员干警身上,组织党员干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二是抓好督查整改。党支部不定期安排人员抽查党员干警的学习记录,对记录不规范或关键信息缺失(如批评建议等)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学习不走过场,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三是丰富活动阵地。不断完善党建活动室各项活动设施,购置党报、党刊、政治理论学习资料、业务学习资料等供党员干警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水平。借力“互联网+党建”平台,安装电教设备,下载播放经典红色影片、警示教育片等,提高干警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意识。四是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注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近三年来,陵水县检察院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8次,干警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8人次,全院干警“零违纪”“零违法”,队伍建设成效凸显。

  今后,陵水县检察院党支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县委和本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坚持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推动党建工作、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保障陵水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林妙香)

  网编: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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