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01 浏览次数:19333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左右,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某工业园施工建设,以被告人黄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与被害人因土方承包权形成竞争关系,为使被害人主动退出土方供应工程。2017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黄某纠集黄某柏、邢某前、李某名等人,先后在大致坡镇三次持抢随意射击被害人及其车辆,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车辆受损等后果。被告人李某名伙同周某贸等人多次在大致坡镇附近勒索收取他人保护费,并持抢滋扰他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侦破该案后移送美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案件,发现该团伙部分涉案人员未被追诉、部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一方面通过建议书督促公安追诉漏犯两名;一方面通过退查追诉漏罪两宗。完善相关证据、追诉漏犯漏罪后,美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为美兰辖区和自贸区(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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