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工作回顾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2018年
33项核心业务数据中
海南有26项同比上升,占78.8%
其中
21项上升幅度排在全国前10位、14项排在全国前5位
省检察院确定的236项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或超额完成233项
完成率为98.7%
全力保障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主动服务营商环境
制定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17条意见;起诉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9人,同比上升19.2%
主动服务民企发展
出台16条检察保障措施,在全省各市县(区)工商联全部设立了检察工作站;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57次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
向3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与37个村结对帮扶,129名检察干警常年驻村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在美兰机场二期等省列重大项目建设工地设立27个检察工作站,为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237次,办理破坏经济发展刑事案件48件,化解涉法疑难矛盾纠纷35件
紧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履职尽责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911人、起诉13221人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批捕“菜霸”“砂霸”“运霸”等涉黑涉恶犯罪635人、起诉476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间同比分别缩短17.1%、13.6%
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履职尽责。出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3条意见;就地化解矛盾纠纷559件;全年开展普法活动230余次,受教育群众38万余人次
加强法律监督
依法监督立案805件、撤案67件
同比分别上升86.3%、272.2%
纠正漏捕229人、漏诉130人
同比分别上升56.8%、39.8%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89件次
同比上升99%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8件,进入诉前程序514件,提起诉讼31件
开展“增绿护蓝”专项行动。设立13个海洋检察室;共办理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8件
开展“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150件,督促复垦耕地林地665亩、拆除违法建筑29.7万平方米
开展“净空行动”。出动1200余架次无人机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共发现严重污染空气违法行为156件次
开展“捍卫英烈荣誉与尊严”专项行动。对5起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立案审查
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推行“捕诉一体”改革。共办理“捕诉一体”案件1182件
积极推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遴选第二批员额制检察官151名
积极推行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对全省8个监狱开展了5批巡回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165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9000余份
2019年工作打算
1.更加精准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2.更加有力保障改善民生
3.更加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4.更加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5.更加从严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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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海南日报
编辑丨张淦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