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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2784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6日在文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美好新文昌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先进集体”;荣获文昌市2017年度“园林式”单位二等奖。

  一、积极参与平安文昌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守护民生的基本手段和有效途径,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殷切期待。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着眼于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72人,与去年同比上升75.46%;提起公诉772人,与去年同比上升35.44%。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3人,提起公诉102人。深入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毒品犯罪407人,起诉376人。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重点对“乱政”“抗法”“霸财”“行凶”等四类犯罪进行打击,共批准逮捕具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性质案件6件18人,有力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71人,不起诉25人。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推行专人办理、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刑事政策,共对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40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选派干警兼职14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给文昌中学、文昌华侨中学赠送法律书籍3000余册,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杜绝校园欺凌”和“拒绝毒品”为主题,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开展法律巡回讲座13场,受教育人数6500多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建设,用心办理群众诉求,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95件,接待群众来访190人次。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结合执法办案,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快速办理一起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依法化解一起涉军信访案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向22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3.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新期待。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试点要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工作任务,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0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在市追逃办的领导下,成功劝返潜逃境外多年的2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以实干担当贯彻落实了中央关于“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以及省委刘赐贵书记关于“确保(追逃工作)十九大前拿得出看得见的成绩”的指示要求。同时扎实开展线索、涉案财物清理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抓好侦查预防部门人员转隶工作。

  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问题,突出查办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依法查办了市规划领域渎职案件1件2人、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受贿窝案2件5人,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土地审批、征收环节涉嫌贪污、受贿案件2件3人,以实际行动顺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牢固树立“查处腐败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理念。不断深化社会化预防,联合邮政部门精心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采取“夹报投送”的方式投送了32000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资料。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龙楼、锦山检察室联合反贪污贿赂局预防部门组织乡镇干部到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1场次,受教育干部1900余人次。坚持办案和预防同步推进,在个案查办中同步开展案件剖析、预防教育,帮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深化重大项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预防,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次,促进源头规范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强化检察监督,把维护公正、保护民权贯彻司法办案全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24人;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3人,不起诉8人。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件,有力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因刑罚交付执行刑期计算错误问题、侦查羁押期限超期和社区服刑人员执行不当等问题监督纠正7件7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认真审查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或犯罪案件,共对5名社区服刑人员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检察意见;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继续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等,防止刑事判决“打白条”。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行检察工作格局,开展民事行政案件审判违法及执行活动监督,民行部门共受理案件16件。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共制发检察建议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协助法院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统一收集、统一评估、统一管理”机制,围绕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5件,已立案3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4份,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25万元。

  四、围绕中心护大局,服务保障美好新文昌建设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党委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和大局需求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努力为文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坚决贯彻市委部署,把服务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征地拆迁、涉农惠民和农村基层组织等领域查办贪污贿赂犯罪4件4人,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加强对扶贫一线干部的预防警示教育和农村基层群众的扶贫政策宣讲,有力保障了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安全运行。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有效缓解了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认真落实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机制,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为文教、昌洒、蓬莱、冯坡、公坡等乡镇的1000余户贫困户捐赠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32.4万元;为文教镇后田、红峰、熔炉等9个村委会84户扶贫对象捐赠油、米等生活物品25980元。坚持“扶贫+扶智+扶志”的工作思路,分别在文教、昌洒、锦山等7个镇制作法制宣传栏和扶贫政策宣传栏50余块。

  全力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毒品犯罪407人,起诉376人。完善毒品案件办理机制,成立毒品案件办案组,建立健全重大毒品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等机制,努力提高毒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在毒品案件办理中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共监督立案4件,追加逮捕1人,提出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因在禁毒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我院被评为文昌市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先进集体”,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省、市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

  持续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围绕省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委开展“双创双修”的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将生态检察工作从单一的林业系统拓展到环境、国土、海洋与水利等领域。全年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8人,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湖山水库进行防污治理,对冯家湾海域非法捕捞现象进行监督管理。坚持“重点打击、修复补偿、综合治理”并重,牵头会同市法院、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10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合力,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破坏生态破坏刑事犯罪案件。探索生态修复赔偿机制,依法督促涉案嫌疑人对20余亩林地进行了生态修复。

  五、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全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足精神之“钙”。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研讨活动、重温入党誓词、重大节日升国旗、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筑牢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

  坚持素质兴检,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强调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2期,培训干警84人次。根据不同检察业务部门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案例论辩赛、案件评查等活动。同时鼓励干警拓展学习内容,组织干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心理咨询师考试等,丰富干警的知识结构,促进检察工作更好开展。全年共有5个(次)集体、13名(次)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检察机关11项业务条线考核中,有7个单项获得第一名。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话提醒、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开设手机警示课堂,共发送廉政短信300余条;抓好督办、落实和执纪问责,对信访接待、办案工作区、公车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24次。自觉接受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巡视监督,深刻查找突出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我院落地生根。

  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年共有6篇简报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符永丰主任批示。去年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在文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了我院2014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监督。坚持每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活动,通过座谈、参观、互动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宣传检察工作,扩大接受外部监督的形式和渠道。积极参加市广播电视台《共话发展正当时》栏目,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测评、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及执法公信力。

  深化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开通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相关信息,全年共向社会公开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596份,延长羁押、变更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807条,社会各界均可登录互联网进行查询,加强了司法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宣传文昌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全年共发布信息2227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五大发展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对如何深度融入、有效服务文昌经济社会发展思考谋划还不够,落实得还不到位。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在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需进一步强化人员分工和管理,提高工作实效。四是检察信息化、智能化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不够,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常抓不懈。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文昌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智慧检务”建设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突出监督重点,补齐监督短板,做大做强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文昌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平安文昌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犯罪,全力以赴抓好检察环节禁毒三年大会战各项工作,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军民融合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等部署,加强法律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部署改进民生检察工作,重拳打击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四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大力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加大刑事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提高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执行监督能力。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实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拓展丰富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司法办案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有关单位完善制度、提高治理水平。

  五是保持改革定力,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加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探索职务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确保案件审查及公诉质量。深化以办案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强化监督”为主线,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加大现代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不断释放检察监督活力。

  六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三类人员引进、教育培养、分类管理机制。标本兼治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决防止“灯下黑”。积极参加“双创双修”,深入开展全市文明大行动,积极主动地通过履行检察职能为文昌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担当,锐意进取,为文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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