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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次数:2561

县十四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九)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22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紧紧围绕省院工作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任务,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服务白沙经济社会发展,查办了一批涉农惠农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四风”纠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干警工作作风、责任意识明显转变和提高;认真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为建设法治白沙、美丽白沙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全年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0件85人,批捕51件6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0件 167人,提起公诉104件121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追回赃款120多万元,严肃查办了中移海南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某受贿118万元案。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案件6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提纲》8份,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次,介入特、重大刑事案件5件,对2起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纠正引用法律错误等瑕疵判决书4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人,纠正强制医疗违法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件1人,纠正监管场所违法7次;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6件。在全面开展检察工作的同时,我们注重抓了四项工作:

(一)结合本地治安形势实际,突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重点打击侵害人身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和恶性刑事案件,今年以来共批捕、起诉故意杀人、伤害、盗抢、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90件123人。从重从快办理了以韦某某、刘某某为首的以敲诈勒索为手段长期收取过路费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针对王某亮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定性不准、量刑过轻,提请抗诉,使案件得到改判,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服务白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白沙县国家转移支付的惠农资金多,为确保惠农资金真正惠农,我们突出查办了一批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涉农惠农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了县文体局周某某贪污“户户通”工程建设款78万元、县司法局基层股原股长李某某贪污调解补助款和符某某贪污扶贫互助社资金等案件。深入开展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建立全县惩防一体化机制,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了《白沙黎族自治县职务犯罪预防制度》;我们通过网络平台发送宣传短信14万条,提升群众对涉农项目专项预防工作的认知度,全院干警全员参与对全县17类涉及1.35亿元资金的53个涉农项目展开“全方位、无死角”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发现职务犯罪线索5件,立案侦查2件3人,查办了县农业局相关人员在瓜菜大棚项目建设中玩忽职守、受贿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诈骗线索2件3人;协助追回赃款80多万元;开展预防调查13次,撰写犯罪分析报告3篇,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件次,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注重开展生态检察,保护青山绿水。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1件25人;探索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在办理海南福莱斯林业有限公司滥伐林木案中,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督促职能部门促使该公司补种林木1252亩12万余株;通过生态环境巡查发现某洗涤中心污水污染水源农田、某酒精厂违法排放废水、一些养猪场长期将猪粪便排入河流严重污染水源、有的河道存在非法采砂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

(四)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落实信访改革,坚持以案息诉,对4件实名举报公开答复,释理说法,消除误解;加强与省检二分院、白沙县政法委联系,形成息诉化解协作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完善信访安全工作机制,增强信访处置能力;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帮助被害人缓解生活压力,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33000元,对被害人符某无钱进行人工合成头盖骨安装手术,发放了救助金2万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及轻微刑事犯罪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慎捕慎诉,减少对抗,增进和谐,不捕17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为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21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10人次。

二、积极稳妥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

我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后按照省院部署,先后8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员干警大会,学习省院方案和其他地区司法改革经验,分5批次与干警就本院试点工作进行座谈、交流,逐步修改试点方案,因势利导做好干警思想工作,不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了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在省院领导下,完成了15名检察官选任、内设机构整合及人员配备、制度配套建设,实行原有工作模式与试点改革双轨并行的机制,确保各项检察业务紧密衔接,稳而有序我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初见成效,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审查起诉案件办结时间缩短11.2天,效率提升了53.3%没有出现无罪或撤回起诉案件县委严正书记和县人大符海斌主任分别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先后两次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及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上作了大会发言和书面发言。

三、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班子和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有关要求,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研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学习、教育、研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4方面17个 “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现象,结合省院巡视工作反馈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与选人用人、行使检察权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深挖根源,从5个方面制定了22条整改措施,做到能改的立即整改,能及早解决的尽快解决。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22次,开展检务督察活动5次,加大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4名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和提醒;制定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警住房、收入、婚姻等情况。

(二)采取有力措施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推动严格文明规范司法。一是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梳理整改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围绕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内容,查摆典型个案,建立整改台账,整改规范了42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二是坚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控和实时监督进一步建立监督把关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现对执法行为有效监督和制约涉案款物未及时返还受害人的现象诫勉谈话两名责任人员,约谈了两位分管领导,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三是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及时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1条和终结性法律文书72篇,对案件办理进程公示32批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办公、办案场所,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化和公信力;与我县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通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保障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诉讼权利,全年接待律师47人次,听取辩护人意见13人次,以规范执法办案,加强工作作风,赢得律师及诉讼代理人的一致认可。

(三)坚持抓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组工作规范化和议事水平,充分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注重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做到讲大局、讲工作、讲原则。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素质拓展训练3次,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队伍建设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加强干部培训教育,鼓励干警参加专项业务、领导素能等培训20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71人次。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开展4次庭审观摩评议,提高公诉人办案水平和出庭应诉能力;鼓励干警参加继续教育,两名干警考取在职硕士研究生,三名干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鼓励干警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在省检察院和《人民检察》杂志社共同举办生态环境检察理论与实践理论研讨会中有6篇文章分获一、二、三等和鼓励奖注重年轻干部选拔任用,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两人,检委会委员两名,对两名符合条件的干警提请晋升副科职级。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全院干警捐款2万多元帮助一名职工解决部分重病医疗费;切实做好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重阳节期间组织人员到全省六个市县探望慰问退休老干部15人次,老干部们深受感动并提出了11条工作建议。

四、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强化检务保障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经费保障向业务办案及信息化建设倾斜。一是稳步推进业务用房建设。投入400余万元建设了案管收受案大厅及控申接访大厅,进行了电子卷宗制作室、远程视频接访室及枪弹室的改造工程,开展了检察内网机房搬迁及数字检察专线网络铺设等检察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减少三公经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打造廉洁党组和创建节约型检察院为目标,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0.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2.19%,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76.67%。三是按时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审计了建院以来的所有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院账面资产总额为2619.3万元,净资产合计2529万元,负债总额为90.2万元,2015年底已清偿所有负债。主动申请县审计局对我院2014年完工的“两房”建设工程价格进行审计,经第三方会计事务师审定的造价比立项数额节省了30多万元。

一年来,我院向县委汇报各项工作5次,向人大常委会及主要领导报告工作4次,接受人大关于社区矫正及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监督2次,向政协常委通报工作2次。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真诚关心和热情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服务大局的措施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对检察改革特别是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理解不深,把握不透,没有深入查摆办案责任制改革中的问题和短板;少数干警的责任意识不强,遇事缺乏担当勇气,干事创业热情不足;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司法水平和作风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下大力气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委和省院的工作部署,把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目标,推动白沙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更加自觉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执法一线平台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涉罪未成年人的管理服务。

(二)更加坚决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两个不变”、“四个足够自信”的重要指示,重点打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积极查处和预防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各项措施,综合运用年度报告、专题调研、预防建议等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查办案件和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和保护合法权益、惩治犯罪和挽回损失并重,注意加强与涉案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做好办案衔接工作,积极维护机关、企业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

(三)大力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把服务保障白沙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实现全面小康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突出“重点打击,修复补偿, 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理念,建立生态检察工作案源的长效收集机制,畅通举报绿色信息通道,重视建立多渠道、多视野、多层次、全方位地获取犯罪线索的工作机制,打造具有山区检察特色的新亮点、新品牌。

(四)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监督,提高监督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刑罚交付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防止被执行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发生,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积极探索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方式,切实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五)坚持不懈抓好队伍作风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打牢忠于党和国家、忠于人民和法律的政治基础;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严格用纪律约束自身,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动摇,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将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为建设“山水白沙,养生天堂”和打造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践区作出新贡献!

谢谢!

  网编:韦聪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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