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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22    浏览次数:2123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是我院落实县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我院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总抓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平安昌江建设

  (一)坚持惩防并重,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打击犯罪,共批捕214人,提起公诉233人。对恶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伤害、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这五类案件犯罪嫌疑人84人,提起公诉83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25件3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3件,实现了全年案件零上访零投诉,无冤假错案发生,严格保证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共受理、自行发现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6件,开展初查27件,经调查立案8件10人(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同比上升14%和11%,不予立案2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6件9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优先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成功查处农机购置补贴、国营农场危房改造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重点查办项目建设中的“吃拿卡要”行为,查处受贿案件1件1人。结合办案实际,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11场次,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撰写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次。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1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抗诉2件3人,其中1人由缓刑改判为实刑。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向看守所发出超期羁押预警160余人次。发出特赦检察意见4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配合二分院开展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前期工作1次。针对基础设施存在隐患和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提出口头纠正6件次。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现象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并被采纳。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审查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件,其中,对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违约金、淤泥排放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均被采纳,1件正在办理中。

  (三)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66件,带案下访9次;检察长接访25次,批办案件3件;化解涉检积案1件。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院领导分别带队到6个乡镇下访,召集辖区村委会书记座谈,收集社情民意35条并进行分解任务,全面跟踪落实。积极探索建立联合化解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例如在办理吸毒人员李某某因逃避抓捕而爬窗坠亡事件信访案中,我们主动邀请县人大法工委、人大代表参与,通过观看案件视频资料、听取案件汇报,共同对信访人进行反馈答复,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入推进乡镇检察室工作

  探索建立了涉检信息档案库,做到一镇一村一档。派驻海尾、叉河检察室干警以主动走访、定点接访等方式深入走访各个村委会共 239次,将走访中收集和发现的有关项目建设、涉农资金发放等情况归入档案库,为案件办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15年,检察室共开展法制教育宣传190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件,收集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3件,化解矛盾纠纷36件。例如,我们在走访省、县人大代表过程中得知,因2011年退耕还林政策变化,全县退耕还林补助款300多万元趴在县林业局账上4年多没有发放,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叉河检察室从矛盾纠纷较大的王下乡三派村入手,向村委会和村民分析政策,促使签订分配协议,退耕还林补助终于发放到村民手中。县林业局以该做法为参考开展工作,以点带面,现已发放退耕还林补助款280余万元,促进了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县委书记林东、县人大主任郭祥理等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违建虾塘整治、抗击台风等工作,主动服务地方中心工作。2015年9月,海尾检察室走访中发现县畜牧局三架岭畜牧场职工侵占土地,致使县政府引进的大型养殖项目无法落地。检察室干警迅速深入调查,督促职工将侵占的土地及时归还,促进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司法办案监督,保证案件质量

  强化内部监督,保证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办案工作的监管作用,促进司法规范化。共接收侦查机关移送各类案件材料345件,要求移送单位补正75件,严格保证案件材料的完备;审核本院办结需要移送的案件材料329件,审核法律文书用印3391份,退回修改449份;进行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提示397次,有效杜绝在检察环节发生超期羁押现象;接待律师116人次,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对595件涉案赃(证)物实行网上录入及监管工作,并对手续齐全需出库的赃(证)物及时办理出库。出台《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防止违规办案事件的发生。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月报工作制度”为渠道,共向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县委政法委报送专报120余份,公开每月业务数据、队伍建设、人事任免、重要表彰奖励等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15年2月,省院贾志鸿检察长在莅临我院调研指导时对此给予肯定。此外,我们还积极创新司法办案机制,在全省率先适用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二、向纵深推进四大项重点工作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认真贯彻省检察院的部署,成立改革领导小组,顺利完成21名检察官和23名检察官助理的选任工作,将90%的人员向办案一线倾斜,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岗位职责。扎实抓好“五局一部”的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优化了检力资源配置,确保工作不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

  稳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认真对照省院贾志鸿检察长提出衡量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否落实到位的“五个有没有”的检验标准,积极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的办案组织形式。按照省院制定的权力清单,将347份业务文书最低审批权限下放到检察官,检察官成为有职有权的办案主体。建立了与原有的“三级审批制”有本质区别的检委会、分管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的把关,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6次,讨论案件19件,分管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抽查案件15件,较好地发挥了监督制约作用。自8月1日我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共审结批捕案件60件,审结起诉案件43件,办案质量总体平稳。

  严格落实人财物统一省管制度。充分调研人财物省级管理需要克服的困难,完成了清产核资、财务上划省级管理和2016年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省财政厅审核通过。

  (二)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查摆整改。从8个方面100项内容逐一对照检查,共查摆出35条司法不规范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例如,针对硬件设施不规范问题,投入38.6万元完成了办案区、武器库和赃证物室的规范化改造;每月向各部门印发检察业务数据通报,督促各部门改正存在的问题;建立个人司法档案,将检察官司法瑕疵、被省院点名通报等有关情况记录到个人司法档案,倒逼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有序推进“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

  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审查逮捕此类案件27件46人,批捕20件37人,审查起诉23件40人,提起公诉11件25人。其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从快批捕4件9人,提出抗诉2人,其中1人由缓刑改判实刑。我院还对非法采砂、生态放养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2人。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督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8件次,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2项。我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等措施,形成了打击合力,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此外,我们还撰写了多份生态检察工作报告,得到了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四)稳步推行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

  继续推进与县发改委、农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共收集职务犯罪线索5件,立案4件5人,开展涉农警示教育17场,教育人数829人,预防宣传136次,开展项目现场检查17个,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并被采纳,结合办案撰写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份,督促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农科局等10余个单位制定和完善了73份相关制度。走访村庄140个,农户5户,单位91个,与县发改委、农科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工作座谈会4次,组织为县发改委、农科局、国资委等单位和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讲座9场次,受教育人数420余人。我院还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专项预防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3份,均得到了主要领导批示和肯定。县委书记林东还出席了全县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重要讲话。

  三、抓好检务保障工作,服务检察工作大局

  抓好物资保障。2015年共争取到工作经费700多万元,并将70%的经费作为办案支出,有效保障了司法办案的需要。加强装备保障,将2辆警车改为执法执勤用车,采购了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提高信息化水平。抓好基础保障。积极筹建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乌烈检察室。申请了18套公租房分配给年轻干警,解决了干警住房难的问题。抓好办案安全保障。我院法警队执行各项任务出警共369次,依法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60次,送达相关法律文书273次,参与搜查7次。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媒体力量,正面宣传检察工作,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检察新闻稿33篇。2015年我院再次被高检院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已连续十二年获此殊荣。

  四、以“三严三实”为总抓手,狠抓过硬队伍建设

  (一)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共开展13期“学习交流会”,组织干警学习重要文件29份,收看警示教育片8个,全力营造浓烈的学习氛围。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领导干部下乡接访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领导班子、个人和部门“不严不实”问题台账,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深挖根源,制定方案,认真整改。

  狠抓党建促队建。重新调整划分3个党支部,并新增老干部党支部,发展党员1名,列为党员培养对象4名。在党支部中开展“为何从检、为谁用检”的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干警参加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等活动,培养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和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度,不断深化“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本质内涵。2015年,全院干警共获得省级表彰奖励7人次,获得县级表彰奖励1人次,并涌现出干警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孩子办理入学的先进事迹,弘扬了检察正能量。

  (二)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强化担当意识,对省院巡视组向我院反映的六方面十七项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狠抓整改,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毕。召开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会,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将落实主体责任贯穿于司法办案、检务管理当中,并作为考核检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优化纪检人员配置结构,加强监督执纪制度建设,制定《红黄牌警示督办规定》,对领导交办事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介入督察,坚决做到依规问责。做到廉政谈、提醒谈等“七必谈”,共进行谈话77人次。开展督察干警办案和守纪情况18次,效果良好。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记录干警遵守廉政行为准则等情况,以此作为干警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营造浓烈检察文化氛围

  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资格考试和学历再教育,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339人次,5人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我们还通过组织观摩庭审、案件评议等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能。

  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积极与省院政治部、县委沟通,增加副检察长1名、党组成员1名,向县委申请提拔任命7名副科级中层领导,新招录干警2名,进一步配强了队伍力量。

  不断丰富检察文化。组织开展素质拓展、篮球足球友谊赛等活动,培养干警团队协作精神。主动慰问患病及家庭困难干警和退休干部,开展中秋、国庆游园活动,使干警和家属充分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包点高石塘村困难群众,了解、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送上节日祝福和慰问品。

  2015年,我院顺利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检察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得到了省检察院和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政协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院党组及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面对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一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和司法水平有待提高,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与当前反腐败斗争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专业骨干力量明显薄弱。二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对干警的思想工作做得不够深、不够细,司法责任制改革还不够深入。三是工作部署后的督查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待问题,我们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以解决。

  2016年,我们将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二是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以支农惠农、扶贫帮困、大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为重点,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继续推进“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坚持打击、修复、治理并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四是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着力抓好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模范作用,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加快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培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打造对党忠诚、值得信赖、能打硬战、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将各项检察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建设平安、和谐、稳定、繁荣、富强的昌江,建设美丽山海黎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编:钟国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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